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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第56章

时尚?

江少卿只当是饶州地方话, 没有时间去深究这背后的含义,他收起墨扇,唇瓣抿成一条线。

身侧的小厮垂下头, 暗道主子生气了。

自打江盛出嫁后, 江少卿鲜少体会到不快的情绪, 可如今, 在自家从小宠到大的弟弟顶着他的死亡视线往前踏一步虚虚护着魏游时,他久违地不爽了。

自家的白菜都被猪拱成黑炭了,还说猪拱的好,细心照看白菜的白菜他哥能开心的起来吗?

现在不是计较向来守礼守据的弟弟失忆了不认识我,还说是我爹的时候, 江少卿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冲魏游道:“你说他落水失忆了?”

魏游回视:“对。”

弟弟失忆显然不在江少卿预料的范围内:“还记得多少?”

“成婚之前的事都不太记得了。”

江少卿心底一沉, 他不相信魏游,甚至怀疑这是魏游暗地里变相的控制和威胁, 越过魏游的阔肩,江少卿向自家弟弟投去怀疑的目光。

他说的是真是假?

站在暴风雨中心的江盛点头如捣蒜。

周围人群聚拢,虽然没有明目张胆的指指点点,可此地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魏游示意江少卿入院再说。

魏游和江盛落后几步跟在后面, 魏游垂手牵着江盛平缓他的紧张,可江盛内心实在崩溃。

原著男主替同名小哥儿打脸虐渣,他对此抱有好感。既然穿书,他想过与这位亲哥哥见面的场景,或是在丞相府中兄弟怡怡, 亦或聚在东岭王府中饮酒叙旧, 但绝不包括将男主认成花花公子指路春楼去寻欢作乐。

一见面就是老社死现场了。

真不怪他认不出来。

按照进度,原身的亲哥应该在尔虞我诈的官场里大杀四方, 怎么可能跑东岭这个鸟补拉屎的地方来当个寂寂无名的知府。

况且,原著《大荆》是一本正剧小说,主角江少卿是一名儒士,开篇翩翩少年郎,公子世无双,引得闺中女子竞折腰,奈何江少卿一心沉醉于官场的翻云覆雨,对儿女私情一事淡漠如烟。

大众评价其“心性仁慈但不文弱,手段狠辣但不残暴”,江盛看书时当即浮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文人形象。

这样的人穿红配绿,这描述不是误导他吗。

哪个不苟言笑的儒雅大男主穿的跟个骚包似的,江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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